公开招租公告
受委托,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对福州市闽侯县海峡汽车文化广场汽车超市一层E区车位1-16号、32-38号共23个车位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90605879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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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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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元/月·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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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租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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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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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汽车文化广场汽车超市一层E区车位1-16号、32-38号共23个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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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闽侯县尚干镇新榕路1号海峡汽车文化广场汽车超市一层E区车位1-16号、3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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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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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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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含三个月装修免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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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每租赁月10日前支付,先交租后使用)。
2、租金递增方式:第一、二年月租金按最终中标竞租价计收;第三、四年月租金以第一、二年月租金为基数递增5%;第五年月租金以第三、四年月租金为基数递增5%。
3、履约保证金:第五年三个月租金(向上取整数)。
4、装修免租期:三个月(包含在租赁期内)。
5、租赁用途:只能用于二手小型汽车展销使用,不得从事经营、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违法等行业。
6、权属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
7、竞价保证金:200,000元。
8、标的移交期限:标的将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的 半年 内移交。
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在平台注册时填写“详细信息”中的企业\机构名称\或姓名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竞价保证金及项目编号”字样。
二、招租方式与内容:
1、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平台的竞价大厅(网址:www.salp.com.cn)参与本项目标的的报价,最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2、计租面积按不论标的所实际可使用面积多少,计租面积以公告面积为准。
3、竞租标的的月租金按下列公式计算:月租金=成交单价×建筑面积(554.53平方米),成交单价按竞价结果确定。
4、若因租赁物被政府拆迁而产生的拆迁安置补偿款及产权调换的房屋全部归出租方所有,与承租人无关。承租人不得因拆迁安置补偿等问题向出租方或者拆迁人主张拆迁安置补偿。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装修投资额等)要求出租方予以补偿或赔偿。
5、如租赁物发生政府收储土地、市场搬迁等情况的,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提前终止。届时,承租人保证在出租方发出的搬迁通知日期内无条件搬迁,并交还租赁物及其钥匙。
6、承租人逾期交付房租,超过租金缴交期限十五天以上的,出租方有权采取断水、断电措施,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超过租金缴交期限两个月或以上的,出租方将提起司法诉讼。
7、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或因其它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被提前解除的,承租人应在租赁期届满或终止之日起10日内交还房屋。逾期交还房屋,除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外,每逾期一日,承租人还应按月租金的百分之十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
8、承租人应在电子竞价平台公示期结束之日起三十天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否则视同自动放弃承租权,出租方将没收其竞价保证金,并重新组织公开招租。
9、租赁期限到期时承租人应保持当时装修现状并无偿移交出租方。
10、承租人应自签订合同后10天内将合同履约保证金(为第五年月租金的三倍向上取整数)汇至新榕公司账户,并自本合同生效之日三个月后的计租之日起5日内将第一个月租金汇至新榕公司账户,之后租金按月收取,在每月10日前缴清当月租金。承租人每月将应在当月10日前将上月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主动及时地存入新榕公司制定账户。
11、每个报名竞租人都必须对所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状况、目前经营情况等)做充分了解,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今后,如因报名竞租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报名竞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和本平台无关。
12、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13、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仅限二手小型汽车展销使用,不得从事经营、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违法等行业。
(3)须承诺中标后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含三个月)必须装修完毕并开门营业。如未能按期开业,每逾期一个月,应向出租人缴纳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逾期开业违约金。如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逾期六个月仍未能开门营业,除应向出租人缴纳相当于六个月租金的逾期开业违约金外,出租人还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4)须承诺如擅自改变租赁用途,出租人除了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外,意向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缴纳相当于六个月中标月租金的违约金。
(5)承租人应于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服务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应自签订合同后10天内将合同履约保证金(为第五年月租金的三倍向上取整数)汇至新榕公司账户,并自本合同生效之日三个月后的计租之日起5日内将第一个月租金汇至新榕公司账户,之后租金按月收取,在每月10日前缴清当月租金。承租人每月将应在当月10日前将上月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主动及时地存入新榕公司制定账户。
(6)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14、意向承租人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竞价材料依据《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电子竞价规程》相关规定提交:
企业法人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交验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交验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④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承租意向书》、《网络竞价承诺函》、《竞租提示书》和《意向竞租申请表》;
⑤《承诺书》。
有关单位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通过审核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租人。
三、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0月24日。
2、网上报名时间:意向承租人应于2019年10月24日17时前至本平台(www.salp.com.cn)注册用户名,登录账号进入“标的申请管理”→“标的公告”→选择对应的标的点击“申请竞价”,在线提交竞租申请。(见本网站首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3、现场确认时间:并于2019年10月24日17时前至本平台(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20号桔园洲商住楼A区前排一层28、29号店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19年10月24日17时。
5、看样时间: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0月24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6、看样电话:13850188538。
7、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承租人若要求对招租公告内容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为避免因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租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人的报名时间以保证金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2、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19年10月25日9点00分开始,自由报价时长为120分钟。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具体操作方法见平台主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2)加价幅度为1(元/月·平方米),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平台网站进行公告,该项目意向承租人已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电子竞价活动结束之前不予退还。
3、竞价服务费:按照《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向承租人收取竞价服务费,交易当事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该项目的交易合同,或非因本中心的原因造成交易合同被撤销、解除、终止等情形的,竞价服务费仍按《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已收取的,概不退还。
若未缴清竞价服务费,本中心为追索竞价服务费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邮寄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均由缴费义务人承担。
4、竞价规则参见《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电子竞价规程》。